供销社小金库治理工作自查剖析材料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川委办〔2009)〕14号)、全省“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泸委办〔2009〕42号)精神,市供销社按照专项治理“小金库”的要求,认真开展了“小金库”治理自查工作,对市供销社机关以及各科室是否有“小金库”收入、支出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并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社机关资金和资产管理提出了具体措施。现将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认真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市供销社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小金库”治理自查工作方案,成立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由行政办公室、财会资产管理科和监审科负责人组成,并落实专人具体负责,确保了机关“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市供销社机关开设银行账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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