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督察整治剖析材料
区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国家土地例行督察检查组于年5月11日正式入驻我区进行年国家土地例行督察。检查组对近期督察工作中,根据国家土地督察《督察通知书》蓉通例〔〕1号)有关要求。区积极的配合协助以及在遏止违法用地建设上的高度重视和所采取的系列办法措施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更对我区部分镇、园区对违法用地建设认识不到位、宣传教育滞后、违法整治查处工作不力等问题提出了非常严厉的意见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土地违法占用整治力度,确保土地例行督察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按照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特制定如下资料。
一、前期督察工作基本情况
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违法用地查处力度严格土地管理的通知》委发〔〕5号)这是近年来我区出台的针对土地利用管理层次最高、措施最全、问责最严的规范性文件。区委、区政府成立了迎接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丁洪同志任组长,区领导石继东、秦大春、李景耀、宋泓、邹天伦、邱磊任副组长,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纪委(监察局)区政法委、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农林水利局、区政府法制办、区外经贸委、区统筹办、区土地储备中心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国土分局,抽调专人负责日常具体工作。4月27日,召开了全区迎接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动员会,对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工作动员会后,各镇、园区按照《中区市区委办公室、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知》委办〔〕91号)要求,对辖区内的违法用地进行了自查自纠,部分违法用地建设已经停止施工并进行了拆除,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二、前期督察工作存在问题
心存侥幸,认识不到位。
特别是村、社领导对严格土地管理和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各镇、园区的部分领导。认为督察工作只是例行公事、表面功夫,只要应付检查过关就万事大吉,存在严重的侥幸心理。对督察工作不重视,自查自纠不深入,整改措施走过场,极大的阻碍了督察工作的顺利进行,给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较大的损失。如部分镇、村领导在迎检工作部署会后,不但没有深入自查辖区内的违法用地情况,反而为违法用地业主通风报信“现在先停止施工应付检查,等检查组走后再继续建设”部分镇对迎检工作会议精神传达不及时,自查自纠情况不清,对违法用地情况遮遮掩掩,不如实上报。
动作迟缓,整改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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