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的程序保证科学的决策
党的十7大在谈到政治体制改革时强调“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程序化”的提出,说明我们党在民主政治的建设中,不仅注意结果,也重视运动的过程,而且,只有关注过程的科学性,才能保证结果的科学性。
我们现在常讲的决策程序,包括发现问题、确定目标、价值准则、拟定方案、分析评估、方案选择、试验实证、普遍实施等8个程序阶段,还有调查研究等一系列的决策技术内容。这样的程序要求是为了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20世纪80年代初期,不少地方提出“三不决策”,即不认真调查研究不决策,不经过专家论证不决策,不制订两个以上的可行性方案不决策。这个决策程序的基本原则一直延续至今,其目的就是为了保证领导拍板的正确性。
党的十六大在谈到政治体制改革时强调“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程序化”的提出,说明我们党在民主政治的建设中,不仅注意结果,也重视运动的过程,而且,只有关注过程的科学性,才能保证结果的科学性。报告还指出,“各级决策机关都要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现在看来,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提出“三不决策”已经不够了,还必须加强决策程序的科学化、公开化和法制化建设。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证政府的决策有效,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们和谐有序地实现全面小康社会这一目标。
程序设置的公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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