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宗教是人类社会长期存在的现象。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宗教问题的群众性和特殊复杂性,这三个特点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其中最根本的是宗教存在的长期性。我们观察和分析宗教问题,开展宗教工作,必须时刻注意并充分估计宗教的这些特点及其带来的影响。正是立足于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全面、深刻的认识,立足于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呈现的阶段性特征的敏锐、准确的把握,立足于我国已进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改革攻坚的关键时期,而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强大动力和巨大活力的空前的社会变革,同时又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的鲜活实践,胡锦涛同志进一步强调,对宗教问题要有“四个全面认识”:全面认识宗教产生和存在的深刻历史根源、社会根源、心理根源,全面认识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将长期存在的客观现实,全面认识宗教问题同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方面因素相交织的复杂状况,全面认识宗教对相当一部分群众有较大影响的社会现象。只有做到“四个全面认识”,才能为处理好社会主义社会的宗教问题,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
在当今纷繁复杂的国际形势中,宗教到底是和谐因素还是冲突因素,这是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当今世界,宗教问题却成为热点问题,对世界发生着重大影响。有的冲突、战争,直接因宗教引发。有的冲突,又因宗教因素而加剧、扩大,变得扑朔迷离。
在国际政治势力的角逐中,各方都在争夺宗教这面旗帜,因为这面旗帜下汇集着数量可观的群众。一些国家的政治家为拉选票,争相拉拢靠近宗教。西方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社会主义国家进行渗透,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对他们仇视的主权国家兴风作浪。
邪教不是宗教,但它往往冒用或盗用宗教的名义,散布精神麻醉的病毒,实施精神控制的邪术,欺骗群众,危害社会,触目惊心。对邪教,国际社会纷纷采取多种方法防治、果断措施严惩。
十八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曾经预言,随着科学的不断胜利,宗教将很快被逐出历史舞台。但两个多世纪以来的情况并非如此。在生产力空前发展、科技飞速进步、人类文化素质普遍提高的同时,本来应该有更多的人能够自觉地以科学的态度对待世界,对待人生,再也不需要向虚幻的神的世界去寻求精神寄托。但现实是,宗教不仅没有消亡,影响却还在增大,在一些地方颇有升温之势。
宗教大都主张仁爱、慈善、和平,但在当代世界,主张和平、宽容的宗教不幸被一些人歪曲、利用。他们或是借口宗教问题干涉别国内政,或是打着宗教旗号制造暴力恐怖,进一步挑起隔阂、猜疑和仇视,引发紧张、冲突和对抗。纯洁的宗教也被亵渎,神圣的宗教也遭践踏。2000年《世界宗教与精神领袖千年和平大会宣言》愤慨地指出:“我们的世界被暴力、灾难、战争和各种毁灭行为所破坏,而这些行为常常被说成‘以宗教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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