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人大代表之“职”
到今年1月底,这次历经一年半多的全国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将全部结束,近300万名新一届人大代表将全部选出。人大代表是选区选民或者选举单位选举出来替选举人办事或者表达意见的人。人大代表一旦依法被选出,就肩负起神圣之职。近查阅“现代汉语词典”(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商务印书馆2005年6月第五版)关于“职”的解释,联想到人大代表之“职”,有一得之愚。
1、人大代表的职位
职位。机关或者团体中执行一定职务的位置。(见“现代汉语词典”释义,下同)
按照宪法和代表法的规定,各级人大代表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即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这就是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是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位置。人大代表的职务定位,是由人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决定的,是由人大代表的性质决定的,并通过人大代表在实际生活中的作用来加以体现。人大代表职位具有法定性、人民性、权威性。人大代表的选举产生、职责和执行职务的保障,都是有严格的法律规定的;人民把自己的权力委托给自己选出的代表来行使,人大代表要反映选民或者选举单位的意见和要求;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是神圣的、崇高的,是一切组织和个人必须尊重和维护的。人大代表要珍惜代表的职位,依法执行好代表职务。
2、人大代表的职务
职务。职位规定应该担任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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