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议案审议要“议”透
重大事项议案审议,是县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具体实现方式,是用好“三权”的重要环节。
目前,会议审议时存在“三多三少”现象,即。有行政领导职衔的委员提议意见多,非行政领导的委员意见少;与议案有关的委员提议意见多,其他委员意见少;人大主任、副主任发言多,一般委员发言少。
导致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准备工作不足。或议案材料未能及时送到委员手中,或材料已发送而委员未能认真审阅,导致匆忙上阵,手足无措;二是程序安排上有瑕疵;三是议题比较专业,委员对此比较陌生、无从谈起;四是领导倾向性的发言,致使其他委员有所顾虑,不愿提出异议。
为了提高审议效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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