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委会选举工作应把握的六个问题
一、应遵循的法律、政策依据
法律依据。两法两办法。即《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政策依据。3个文件。
1、中办2002年下发的中办发14号文件;
2、2004年下发的中办发17号文件;
3、2004年苏办发23号文件。
苏办发[2004]23号文件的主要精神:
(1)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形式。村民会议、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
(2)选举前进行财务审查。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对本村财务进行审查并张榜公布。
(3)选民登记。坚持以户籍所在地为基础,同时结合居住地的实际情况,过细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切实做到不错登、重登、漏登。
(4)提倡“一肩挑”。鼓励村党组织书记参选村主任。
(5)竞选。组织正式候选人与村民见面,介绍治村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6)选举方式。条件成熟的地方,可试行“无候选人一次性直接选举”。
(7)投票方式。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或分设投票站投票。
二、应坚持的8个基本原则
1、普遍选举权原则。年满18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村(居)民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平等选举权原则。选民在平等的基础上参加选举,每张选票效力相等。
3、直接选举原则。直接就是让选民都要参加,不能派户代表,更不能派村民代表。三种职务均由选民一人一票直接投票选举。
4、差额选举原则。三种职务都要差额。
5、竞争选举原则。正式候选人为了争取选民,在不违反法律、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可以采取自我宣传、自我表现、主动承诺。
6、秘密划票原则。选举会场要设立秘密划票处,要积极引导选民到秘密划票处。
7、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8个公开。(1)选委会名单必须张榜公布;(2)选民名单要公布;(3)候选人资格条件要公布;(4)候选人名单要公布;(5)选举日、时间、地点要公布;(6)选举工作人员要公布;(7)唱票、计票要公开;(8)选举结果要公开。
8、村民代表、小组长同时换届的原则。
三、应把握的7个关键环节
1、把好推选选举工作机构关,做到依法推选选委会,可以采取三种方式之一,但不能简单化、不能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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