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保审批服务措施
为落实市政府深府*号文要求,提高大企业环保审批的效率,为我市大企业环保审批提供快捷、方便、简化的直通车服务,特制订如下措施:
一、实行大企业审批管理领导跟踪负责制。对所有已列为我市大企业的项目,在实行原有的专人跟踪负责制的基础上,建立领导负责制,今后大企业环保审批及后续管理工作将由我局主管副局长亲自挂帅负总责,审批处室领导负责跟踪管理,从项目的前期选址、审批到建设、投入运行进行全过程跟踪服务。保证项目办快、办好。
二、实行大企业环保审批时限专项承诺。今后凡属大型企业的新、改、扩、迁项目,确保其环保审批时限在原有基础上缩减一半以上.
(一)按国家有关分类管理规定属对环境影响程度较小不
(未完,全文共1014字,当前显示30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