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农村公共资产资源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农村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顺利进行
农村公共资产资源是农村集体所有的经济资源。涵盖公共山塘,河流、水面、房产、土地、山林、公共物资等,还包括公益事业工程建设,较大开支采购物资招标投标权利。过去在农村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管政策、监管措施。很多农村公共资源交易是由村委干部几个人,甚至是支书、主任说了算,存在着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不透明的问题,交易行为交易结果的公平公正性很难让群众信服,群众意见很大,基层干部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很差,容易发生腐败现象,影响了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和谐发展。
今年2月,由县纪委、监察、财政、农经等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针对农村公共资产资源交易中存在地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向县委、县政府提交了《县农村公共资源交易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的报告,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效可行的建议,引起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形成共识,把加强农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议事日程,要求县纪委、监察,财政、农经等部门列入日常具体工作,并列入对上述单位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五月中旬,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共市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公共资源交易示点工作的通知》(郴办发〔2010〕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下发了《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通知》(临办发〔2010〕20号)制订了《县农村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方案》,《县公共资源交易实施细则》等文件,在交易程序上,实体交易上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6月20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各乡镇长、财政所长、经管员、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县农村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同志在会上作了工作报告,全面部署了加强农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县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领导务必要高度重视,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把这项涉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民心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大会后,县纪委汇同经管局组织5人工作小组在两镇进行试点,总结经验,查提问题,为全面推广农村公共资产资源作好准备。
二、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农村公共资源交易不走样
农村公共资源交易是直接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交易行为,也是最具体细致的工作、涉及面广,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在农村公共资产资源交易过程中,既要考虑村委会、村民小组集体利益最大化、又还要考虑本村村民的相关利益,还要保障交易成功方的合法权益,以实现集体满意、村民满意、交易成功方满意的目标。我县的具体做法有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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