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优化经济承诺措施
水务局是行使水务一体化管理的市政府职能部门,肩负着全市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和管理的重要职责。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水务事业全面发展,特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水政水保规费征收方面
1.凡在我市工业园投资的新办企业,采用自行取水方式用于生产的,3年内可减收或免收水资源费。
2.凡在我市投资新建的生产建设项目,应缴纳的毁坏原有地貌植被水土流失防治费,在3年内按第一年80%、第二年60%、第三年30%比例返回。
3.对市域内困难企业经市水行政、财政、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审核,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可以按月减收或免收水资源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
二、库域经济开发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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