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城乡低保人员核查措施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自《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我县城乡低保工作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有力地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但在执行过程中,“人情保”、“关系保”、“轮保”、“骗保”等问题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城乡低保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渝府发〔〕81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核查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责任,提高保障水平,推动城乡低保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实现“应保尽保、不应保坚决不保”,不断提高我县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工作水平。

二、目标任务

对全县所有城乡低保家庭逐户调查核实,重点清查不按程序审批、“关系保”、“人情保”、“轮流保”、“息访保”、平分低保金等问题,对家庭收入超标的要按程序及时予以清退,对符合条件的“漏保”人员和农转城困难居民要及时纳入低保,切实做到对象准确,实现“应保尽保、不应保坚决不保”;要将所有低保对象名单在村(居)务公开栏公示,并定期采取“公示入户”的方式告之辖区所有居民,接受社会监督;不得把低保制度当作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安抚措施,不得突破政策界限将一些应以其它方式解决的困难人员纳入享受低保的范畴。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在核查清理工作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搞“一刀切”,简单地划定清退人群,必须坚持将收入标准作为核查清理工作中唯一的“度量尺”,公开、公正地核查在册低保对象,对低于标准的坚决纳入低保,对高于低保标准的坚决予以清退。


(未完,全文共2303字,当前显示72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