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单位债务化解工作措施
一、目的义务
各区县依照“避免新债、锁定宿债、明白责任、分类处置、逐渐化解”的总体要求,在省审计部分核实锁定我市各区县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债权的根底上,用2年工夫具体完成底层医疗卫活力构长时间债权的清算化解任务,还树立避免发作新债的有用机制。
二、化解局限
依据国务院关于清算化解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债权任务的要求,市各区县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债权化解局限为:经2011年10月省审计部分审计审定的,到2009年12月31日,全市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开展建立进程中构成的用于营业用房、辅佐用房建立维修和医疗设备置办等长时间债权合计8964.27万元(个中:营业用房建立维修债权7120.59万元,辅佐用房建立债权118.56万元,医疗设备置办债权1725.12万元)。2010年1月l日至2011年7月5日,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开展建立进程中构成的用于营业用房、辅佐用房建立维修和医疗设备置办等债权2623.03万元。(个中:营业用房建立债权1553.24万元,辅佐用房建立债权143.99万元,医疗设备置办债权925.80万元)。
三、化解准则
(一)以当局为主
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债权化解任务由各区县当局一致组织施行。债权化解所需资金,由各区县当局依据中心和省专项鼓励性财力津贴统筹布置。市财务予以恰当奖励。
(二)严厉了债
各区县财务局、卫生局及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在化解债权任务中必需做到偿债对象明白、偿债金额精确、偿债手续齐备,实在维护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债权化解任务的严厉性。
(三)直接付出
偿付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债权准则上悉数执行国库集中付出,偿债资金由县财务从“化解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债权专户”直接付出到债务人的银行账户中,不得经由任何中心环节。
(四)严禁新债
树立避免发作新债有用机制,将卫生经费悉数归入公共财务保证局限,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建立开展所需资金由当局统筹布置。底层医疗卫活力构新上项目必需起首落实资金起原,经同级项目审批部分审批后,报市财务及卫生部分立案。
四、化解政策
化解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债权,执行省、市、县财务三级筹集的方法。依据中心和省对我市化解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债权的津贴和我市财力情况,化解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债权的办法如下:
(一)2009年12月31日以前省当局确认锁定的债权,省财务按均匀不低于50%的化债额比例赐与鼓励性财力津贴支撑,残剩局部由各区县筹集资金进行化债。在规则工夫完成化债义务的,市财务赐与恰当奖励。
(二)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7月5日底层医疗卫活力构锁定的债权,按各区县制订的化解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债权施行方案进行化债。
(三)资金筹集起原。各区县要积极调整支出构造,多方筹集化债资金确保资金落实。资金渠道首要包罗:
1.统筹布置当地普通预算收入、上级财力转移付出资金。
2.上级财务布置的底层医疗卫活力构施行根本药物准则“以奖代补”资金和用于支撑化解债权的专项津贴资金。
3.底层医疗卫活力构施行根本药物准则前的进出节余资金。
4.从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在“审定义务、审定进出”后超收的资金中布置必然的比例用于偿债。
5.经过统筹有关非税收入路子筹集资金。
6.社会捐资资助的偿债资金。
7.闲置资产措置收入。
8.其他资金起原。
各区县用于化债资金必需在预算或方案中做出布置,不得借新债还宿债,不得向群众分摊,不得挤占调用其他专项资金,不得影响根本药物准则在底层的具体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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