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清查农民工工资拖欠措施
各县人民政府,直有关部门:
近一段时期以来,反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信访、上访人数不断增加。为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经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组织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设施工、餐饮服务及其它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房地产企业。
检查内容。用人单位按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各县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采取的措施,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处理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检查方法和步骤
此次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自查(年11月15日至11月25日)。各县要督促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对其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方案,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在整改方案中详细说明拖欠、克扣工资的数额、涉及人员的数量及人员招用来源等,制定具体可行的偿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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