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优化环境工作措施
一、优化医药产业发展环境
1、通过严格监管,打假治劣,规范秩序,为医药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开展保宜药品牌专项行动,坚决打击仿冒我市医药企业产品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宜药品牌形象。
2、构建和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用体系,引导和督促医药企业牢固树立“企业是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守法意识、自律意识、质量意识、信用意识,激励守信企业,惩戒失信行为,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3、严格控制涉企检查。认真执行涉企检查备案制度,合并检查项目,减少涉企检查频次,主要实施有因检查,对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企业进一步减少检查频次。
4、坚持依法行政、以人为本的原则,实行人性化执法。对不涉及药械质量的轻微违法行为或可现场即时整改的行为,坚持教育为主;对首次一般性违规、不属制售假劣药械的企业,给予警告;对符合法律法规从轻或免于行政处罚规定的,一律从轻或免于行政处罚。
5、实行监督检查与抽样相结合,降低药械检查抽样频次。规范药械抽验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6、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加强政务窗口建设,打造一流服务窗口,使行政审批工作日趋科学化、规范化,为企业、群众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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