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素质工程整治措施
培育文明精神,为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倡导文明行为,弘扬文明新风,争创文明单位,根据《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县“文明素质工程”实施方案〉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在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道德法律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的基础上,努力提升文明素质,增强公德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创建文明城市、构建文明和谐美好新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有力的精神支撑、坚实的道德基础和良好的文化氛围。
二、工作方法和目标
根据县精神文明建设总体目标和“十二五”规划,把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县创建“五十百千环境优美示范工程”、“美环境、讲文明、树新风”、“新家园、新生活、新风尚”、“感恩奋进”主题教育等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积极倡导文明礼仪、遵守秩序、爱护环境等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和社会的文明程度。
三、组织领导
为促进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县司法局“文明素质工程”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工作由局政治处负责。
四、任务职责
(一)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1、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引领时代风尚。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理想信念教育,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重点开展一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教育;以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月”和“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我评议、我推荐身边好人”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局形成崇尚先进、学习模范、争当模范的良好氛围。
2、开展丰富的道德实践活动。要开展丰富的道德实践活动,并将活动中探索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推广。要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自愿精神,广泛开展文明自愿服务活动,倡导良好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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