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总结
为了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的作风建设,省人民检察院决定20*年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以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和执法作风建设为内容的“作风建设年”活动。我院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安排,自3月1日至今,按步骤、分阶段,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动员学习、认真查摆和扎实整改的工作。活动中,我们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精心组织,静心学习,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剖析、扎实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达到了学习提高的预期目的,也取得了机关作风建设的明显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充分准备,保证“作风建设年”开好局、起好步
打牢思想基础是“作风建设年”活动的主线,也是学习动员阶段的主要任务。为抓好动员学习工作,我院党组对“作风建设年”做到了精心酝酿,充分准备。一是组织准备。自省院2月28日电视会议后,迅速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国平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毛金洲同志、副检察长鲁慧凌、曹永胜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由监察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日常工作。形成党组统一领导、检察长负总责,主管检察长分工负责、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督部门组织协调的工作格局,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有效开展。二是方案准备。为使“作风建设年”活动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我院精心布置,周密安排,制定了工作思路清晰、方法步骤明确、措施要求具体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并根据“作风建设年”活动编发了工作简报,至今已编发3期,其中一期被省检察院采用。同时,我院还详细制订了“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学习阶段的日程安排,从时间到内容,从方法到步骤都进一步予以了细化、量化,力求做到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三是思想准备。3月28日,我院召开“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邀请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四大家领导”及区纪委领导同志到会指导。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国平同志代表党组作了动员报告,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河意同志、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张鸣同志作了重要讲话。通过动员,全体检察干警提高了思想认识,明确了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增强了搞好“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热情与信心,也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使全体检察干警以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投身到“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去。
二、严格要求,保证“作风建设”活动高质量、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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