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模先进事迹(警察)
**,男,现年37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90年参警,三级警督警衔,现任**市公安局**区分局**街派出所**责任区正科级民警。该同志自参警以来,16年如一日,把根深深扎在社区,把情源源融入社区,无怨无悔,孜孜以求,凭着执着的敬业精神和强烈的责任心,在平凡岗位上,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展示了共产党员和人民警察的崭新形象,用实际行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真心信赖和支持。近3年来,他先后荣立市政府个人二等功一次、市局个人二等功两次、三等功两次,先后被评为“湖北省青年岗位能手”、“湖北省优秀责任区民警”、“**市双创能手”、“**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市公安局优秀党员标兵”、“**市公安局十佳基层民警”、**区“十佳文明公仆”,荣获**市“五一”劳动奖章,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获**市“十佳政法干警”称号,并被申报省、市劳动模范。他曾先后10次被评为年度市局优秀公务员。1月24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郑少三、省政法委副书记鲁志红、省厅副厅长周厚震、尚武、政治部主任杨传权等领导到**所亲切慰问**时,郑厅长指出:“**同志是基层派出所民警中的一面旗帜。”
面对选择,他投身社区无怨无悔
没有义薄云天的壮举,没有豪迈的誓言,也没有显赫的功绩,作为基层民警中的一员,**无疑同其他民警一样默默无闻。然而,正是在日复一日的普通而又平凡的工作中,**用他16年的从警生涯实践了一名公安民警对平凡的超越。从警以来,**时刻牢记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模范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所难,帮群众之所需,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深刻内涵,保持了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他常说:“既然选择了搞公安,选择了当一名责任区民警,我就要把它干好。”
1990年,22岁的**大学毕业,怀着对公安工作的无比热爱投身警营,当上了一名普通的责任区民警,一干就是16年。在辖区里,他走家串户,与居民们谈心,拉家常,遇到熟悉的群众,他都关切的打个招呼,遇到矛盾纠纷他会迅速上前调解,遇到谁家有点难事,他都要伸手管一管,遇到可疑的人,他都要认真询问一番,从不让任何线索从自己身边溜过。从警16年来,他把党的温暖送到群众家里,把政府的关怀送到居民心里,对群众一往情深,倾注了全部的爱。他帮助下岗职工、特困家庭、孤寡老人度过一个又一个的难关。作为一名责任区民警,社区就是他第二个“家”。每天早起,他都要到社区转上一圈;晚上,吃过饭后,他又悄悄地走进夜幕,来到辖区巡察一番,带领巡逻人员走街串巷落实好安全防范工作。《楚天都市报》记者到**所采访**,从派出所随**到社区警务室去时,短短一段不到15分钟的路程,他们竟然花了接近两个小时。因为一路上总不停有群众和**打招呼,拉着他嗑家常,向他反映这反映那。碰到孩童,**亲切地抚摸着他们的脑袋询问学习生活情况;碰到老人,**关心地询问老人家身体好不好,有没有什么困难需要解决;遇到门点,他都要走进去和店主交谈一下,询问有没有什么可疑的人出现或者可疑的事情发生。其间,他还帮一位大妈将菜提到了她6楼的家中,帮一个副食店主卸下刚进的货物,牵着一个小女孩的手将她送到学校。仿佛整个**社区没有**不认识的人,没有**不管的事。记者觉得不可思议,小声询问旁边**的同事:“难道他每天都是这样上班的么。”同事肯定地回答:“是的,他每天都是这样上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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