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公务员事迹材料(法院)
优秀公务员事迹材料(法院)
女,壮族,1959年12月出生,**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大专学历。
**同志1978年8月在鲁甸参加工作,1984年12月至1990年在鲁甸县人民法院工作,1991年1月调入**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告申庭副庭长、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xx年8月至今任出纳工作。作为一名多年来一直奋战在基层的普通党员,她始终保持坚强的党性,模范地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已,无条件地服从组织安排,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她崇高的职业理想、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无私的奉献精神,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本色,曾多次评为先进工作者。
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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