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委员(司法局长)事迹材料
情注司法写华章
——记区政协委员、区司法局局长**
**,男,49岁,汉族,中共党员,现为区政协委员、区司法局局长。自20xx年调入区司法局以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情注司法,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妥善处理各类社会矛盾,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思维:探索司法行政新途径
俗话说,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上任伊始,**抛弃等、靠思想,深入基层广泛调研,较快熟悉了基层工作实务和司法工作脉络,经与班子成员深入讨论后,创新提出了“谋发展、求突破、合纵连横”的工作理念,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明确职责、协调发展、广泛参与、实现共赢”的总体思路,在全市率先开展司法所与基层法律服务所“平安和谐共建”活动,使两个工作服务主体能够共同投入到社会矛盾化解、人民调解等工作中去,为造就一支“心系基层、热情服务、精通业务、形象良好”的基层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奠定了坚实基础。之后,20xx年,他又主导推行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农村全覆盖工程”活动,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落实到基层,努力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目前,这一工程已在全区建立法律服务联系点32个,基本实现了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基本达到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的设置目的。
好方法: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作用
工作实践中,**深深体会到。从长远看,社会稳定的关键在于普法教育开展的深入与否,而有效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切实增强依法办事的素质,使广大群众真正做到学法、守法、懂法应是司法行政工作的目的所在。
**带队参观莱芜战争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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