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律援助中心先进事迹材料
**市**区是2003年新建立的新区,全区总面积1502平方公里,辖10个乡镇、145个村(社区)委员会,总人口58万。我区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2000年,2005月2月区编委重新批复,隶属司法局的下属事业单位,现有工作人员四名。**区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始终把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落脚点和出发点,紧贴基层、创新举措,迎难而上,强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为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真抓实干强基础确立法律援助工作新思路
加强工作协调,积极争取区领导和部门的关心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要想加快发展,离不开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为此**区法律援助中心采取请示、汇报和简报多种形式,向区领导介绍、汇报法律援助工作进展情况,并多次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和有关领导视察、指导法律援助工作,使各级领导对法律援助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对法律援助工作给予了更大的支持。2007年,法律援助工作列入区政府十件为民办实事之一,区法律援助中心充分抓住机遇,针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主动地与县财政、人事等部门沟通。
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下,县财政专门下拨资金用于法律援助中心机构建设,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财政拨款由原来的每年1万元提高到现在每年5万元。2015年我局在**街租用了180余平方米的沿街办公用房,用于法律援助窗口建设和改善办公用房条件,配备了电脑、扫描仪、传真机、复印机、数码相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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