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定
文章标题:人防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办各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
第三条办法制机构是本办的执法监督机构,对各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是否合法、适当,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行政执法监督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原则。
第五条执法监督的主要形式是实行定期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定期检查,是指执法监督机构组织有关人员每年定期对各执法机构实施部门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所进行的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一)部门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情况;
(二)行政执法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
(三)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或问题;
(四)其他应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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