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预防职务犯罪“三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文章标题:市水务局预防职务犯罪“三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法制宣传员的“三员”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增强爱岗敬业精神,创造性地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依据《黑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和《20xx年安达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三员”工作职责
(一)预防工作专职人员职责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专职人员含预防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其工作人员,其主要职责:
1、指导。根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体部署安排,指导本单位查找不足,总结经验,规范各种规章制度,完善各种监督制约机制,强化防范措施。
2、协调。协调本单位各股办工作。
3、综合。负责起草预防工作意见、总结报告、阶段性计划安排和情况通报、信息、情况反映等综合材料。
4、研究。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善于发现新情况、
新问题,积极研究职务犯罪内在规律和特点,科学预测发展趋势,通过科学量化分析对比,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详实材料和依据,对预防理论进行探讨研究。
(二)预防工作信息员职责
预防工作信息员在本单位、本部门领导下和预防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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