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风热线”工作暂行规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办好政风行风热线的部署要求,推动和规范我县“行风热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强对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行风建设的监督,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优化我县的政务环境,依据《广东省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制度》(粤纪发〔20xx〕33号)的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以“为百姓解难、替政府分忧、促惠东发展”为主题,用“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在政府部门与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一座沟通和理解的桥梁,强化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促进机关作风转变,促进公共服务单位的行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推进我县“三个文明”建设。
二、工作内容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以建设和谐社会、服务群众、维护稳定、优化环境、促进发展为目标,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和廉洁高效。主要内容包括:
(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二)宣传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重大改革举措,沟通民意;
(三)宣传上线单位的工作职能、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程序、社会服务承诺和行风建设情况等;
(四)受理和解答群众的咨询和投诉;
(五)听取群众对业务建设、行风建设提出的合理性建议和意见;
(六)反馈群众投诉和反映问题的处理结果;
(七)受理网上人民群众来信。
三、组织领导
惠东县行风热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县“行风热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宣传部、县政府纠风办、县广播电视台、县信息产业局、县信访局、县文明办、县广播中心、县电视中心、惠州日报社惠东发行站等单位有关领导组成,负责“行风热线”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节目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宣传部、县政府纠风办、县广播中心主办,县信息产业局、县电视中心协办。县政府纠风办参与播出计划的安排和组织协调,督促上线单位落实群众的投诉和建议。县广播中心成立专门的节目组,负责节目的策划、选题、主持、播出、情况汇总反馈工作。县电视中心、县信息产业局负责协助对外宣传、网络回复,并实事求是做好跟踪报道,促进有关部门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县信息产业局要完善“行风热线”网页,开通网上投诉渠道,并可进网上实时点播。
各上线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领导负责、专人协调、专人落实的工作机制。
四、运作方式
(未完,全文共3805字,当前显示108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