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我市政府采购的行政执法水平,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促进政府采购工作的深入开展和采购规模的进一步扩大,经研究决定,拟对全市各县(市)区政府采购工作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主要考核指标如下:
一、政府采购规模(20分)
1、政府采购任务完成情况15分。具体考核当年市级下达指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2、政府采购规模扩张情况3分。具体考核政府采购规模与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规模的比重、所占比重是否逐年上升。
3、政府采购资金节约情况2分。具体考核节约额情况,节约率是否达到全省、全市平均水平。
二、政府采购基础管理(15分)
1、政府采购报表统计及分析情况8分。具体考核统计报表报送是否及时(季报和年报时间及时),数据是否准确,分析是否深刻。
2、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的建设情况4分。具体考核是否制定供应商准入制度;是否分类建立了供应商信息库;信息库是否及时进行更新维护和充实。
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信息库的建设情况3分。具体考核是否制定政府采购专家评审管理办法;是否分类建立了评审专家信息库;是否建立并执行了分类随机抽取专家评委等制度。
三、政府采购规范运作(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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