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党委工作制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真正充分履行党委工作职能,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这一主题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根据《党章》和上级党委要求,结合县农业局党委实际,制定党委工作制度如下:
一、主要任务和职责
(一)组织全局党员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全体党员的思想和行动,教育党员在思想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发挥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的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的活力和凝聚力。抓好对党员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任务和形势、政策的学习教育,特别是要抓好党员的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教育,鼓励党员积极学习文化业务知识、现代科学知识、市场经济理论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做合格的党员。
(三)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纪守法、联系群众、廉洁奉公、思想作风、道德品质等方面监督。
(四)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积极做好发展新党员的工作
(五)抓好党风党纪建设。加强对党员的党规法纪教育,特别是廉政纪律教育,抓好制度和措施的贯彻落实,教育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清正廉洁方面要起好表率作用。对违法乱纪的党员,要严明党的纪律,坚决查处。
(六)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对党委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七)紧密结合党的中心任务及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积极抓好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八)加强对局工会、共青团、妇女群众组织的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支持开展工作。
(九)做好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委成员职责分工
按照党章提出的“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明确党委成员的职责分工如下:
党委书记。负责局党委全面工作,协调党委工作和行政工作的关系,抓好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协调党委成员之间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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