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联工作制度
第一条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执行党中央及各级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和规定。
2、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本单位财务实行公开制度,做到“人人清楚,共同监督”。
3、单位需要开支或需要购买的物资通过会议研究决定。
4、全体机关干部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及市县委的相关制度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5、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严禁发放政策以外的待遇。
6、坚持清正廉洁,反对铺张浪费,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
第二条组织生活会制度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凡集体决定了的事项,要扎扎实实抓落实,如遇特殊情况特殊原因不能落实,要说明原因,加强沟通。
2、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结合半年或全年工作总结进行一次。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同志,都要严于律己,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客观公正地对待自己,客观公正地对待别人,求大同存小异,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既不要搞无原则的团结,也不要斤斤计较。要通过生活会,增强团结,促进工作。组织生活会,要搞好记录,上报情况。
第三条纪律制度
1、工作作风扎实,讲究效率。服从领导安排,杜绝派不动、派不出的现象发生。要不折不扣地按时按质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严格遵守上班纪律,按时作息。严禁上班迟到、早退、无事外出,离开办公室要告知单位领导或值班同志。上午8:00准时上班,12:00下班。下午2:30上班(夏季3:00上班),5:30下班(夏季6:00下班),夏季作息时间执行时间以县政府办发文时间为准,每日上午、下午上班前到办公室签到。上班时间一直不在办公室,该天作为旷工一天记载和处理。上班期间严禁聊天、玩游戏、炒股等不良行为。
3、严格考勤,如实记载。外出办事要告知主要领导或值班领导,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半天以上,领导批准后方能离开单位,先斩后奏视为旷工。病假的请假依据为住院治疗或医生证明。单位领导向办公室主任或值班人员请假。
(未完,全文共2537字,当前显示83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