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自荐办法
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自荐办法
为完善民主竞争机制,提高村委会换届选举质量,加快选举工作进程,根据上级要求,本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提倡、鼓励选民通过自我推荐的形式参选村委会候选人,为保证这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1、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村村民,向村民选举村委会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作为第十届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自荐人选,供选民提名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时选择。
2、没参加自荐的选民与自荐人选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村委会成员候选一定要保证选民另选他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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