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委会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尤其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省政府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现根据我省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坚持安全发展观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调动上上下下、方方面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努力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大力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为构建和谐湖北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严监管、除隐患、降事故、保安全。”
三、主要目标
力争全省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伤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明显下降,一般事故降到最低水平。通过这一活动,实现“四提高一好转”,即各级领导安全责任意识明显提高,行政执法部门安全监管水平明显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护知识明显提高,全民安全生产基本常识普遍提高,努力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1、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
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正职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其分管工作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管理责任。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一方平安。
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订责任书,各级安办要加强事故控制的监测监控,逐月分析,逐季通报。县(市、区)、市(州)如果连续三个月各类事故同比上升,或没有控制在事故控制指标进度之内的,由政府分管领导到上一级安委会全会“说清楚”。
要加强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考评,严格奖惩。考评结果作为干部政绩的主要内容之一。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没有控制在进度之内的或在安全生产事故中负有责任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2、进一步严格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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