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试行党员分层量化考核管理实施办法
一、划分层次。根据全乡各村党员年龄、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以支部为单位,将全体党员划分为七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村党支部书记;第二层次为是党员的村委会主任;第三层次为党支部副书记、委员以及是党员的村委会副主任、委员;第四层次为年龄在59周岁以下的无职党员;第五层次为长期外出务工经商的流动党员;第六层次为年龄60-79周岁的无职老党员;第七层次为年龄在80周岁以上及长期卧床生病的无职党员。
二、确定基础分。根据不同层次党员的特点,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定相应的基础分。第一层次为10分;第二层次为15分;第三层次为20分;第四层次为35分;第五层次为38分;第六层次为50分;第七层次为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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