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基层卫生人员技术培训实施方案
为响应上级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农村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工作,特根据《**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工作,制定此方案如下。
一、培训项目
(一)县(市、区)卫生局局长和业务股长集中培训。培训重点: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普查情况通报和中期评估情况讲评等。培训期5天。该培训由省卫生厅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待省厅通知。
(二)乡镇卫生院院长集中培训。共培训6期,每期5天,由省卫生厅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另行下达。
(三)乡镇卫生院卫技和检验类技术人员集中培训。医技和检验类技术人员包括放射、b超、心电图和医学检验四类技术人员。根据乡镇卫生院医技人员“缺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每个卫生院按照1名的名额分配,各县(市、区)卫生局可根据辖区乡镇卫生院的具体需求进行调节。在分配名额总数不变的情况下,派不出的可不派,不需派的不必派,派得出的可多派。分期分批进行,每期10天。由省医院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四)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骨干集中培训。以内儿科专业技术骨干为重点培训对象,每个乡镇卫生院培训1名内儿科专业技术骨干。重点培训内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技术和应急医疗救治知识等。由市卫生局医学考试培训中心组织实施。
(五)乡镇卫生院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考试人员考前强化培训。培训对象为往年多次参加全国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未通过,20xx年技能考试合格的临床类别考生。培训内容以20xx年全国执业医师考试大纲为蓝本,对重点和难点知识进行系统复习培训。免费培训,教材自带,伙食费自理。培训期25天。由省农村卫生协会商省医学会组织实施。
(六)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内儿科专项技能集中培训。培训重点:内儿科专项技能和农村卫生适宜技术。计划培训每所村卫生室1名乡村医生,培训5天,由县(市、区)卫生局组织实施,在20xx年10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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