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事务局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xx年民主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泸政办发〔20xx〕30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订县民族事务局20xx年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基本原则
民主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推动本部门切实解决不正之风问题,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建设效能政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民主评议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本部门的作用;
(二)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以群众直评为主要形式,以群众满意为根本目的;
(三)坚持边评边改、评建结合,把解决实际问题加强作风建设贯穿评议工作全过程;
(四)坚持全面评议、综合评议,实现日常评价与集中测评相结合,建立体现整改情况和发展变化的科学评价体系;
(五)坚持公开透明、公正评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合理应用评议结果,不断提高评议工作的公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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