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机关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县直机关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全面推进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县直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县委十三届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深入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总载体,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努力使县直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明显增强,每个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得到切实体现,为不断开创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二、活动范围
组织关系隶属于县直机关党工委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三、评选标准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准
1、业务本领好。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紧紧围绕本单位工作目标,团结带领党员和群众立足本职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成效显著。
2、服务群众好。健全、落实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长效机制,提升服务水平,改善服务质量;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诚心诚意为民办实事做好事;积极开展结对帮扶、社区服务、扶贫帮困等工作。
3、民主和谐好。党组织班子健全,班子成员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尊重党员主体地位,重大事项由党员民主讨论,党内团结民主。
4、教育管理好。健全、落实党员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党内关爱和党风廉政等制度,两年中党员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5、基础保障好。党员发展工作正常有序;各项工作记录齐全,台帐规范;积极参加并完成县直机关党工委部署的工作。
(二)优秀共产党员标准
(未完,全文共2104字,当前显示67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