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评选“文明诚信经营户”实施方案
为激励经营户诚信守法经营,提高其文明服务意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文明城市和文明市场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统领,以提高经营户文明诚信守法经营意识为核心,以促进社会信用建设为目标,以推动文明城市和文明市场创建深入开展为重点,大力加强对经营户的法制教育、诚信教育、素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引导、督促经营户树立文明、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树立以诚取信、以信取誉、以誉取利的意识,努力为经营户和消费者创建优美环境、提供优质服务、营造优良秩序。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区局成立评选“文明诚信经营户”领导小组。组长:孙新政,副组长:马铮、庄建军、祖光峰。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及城区各工商所所长。评选办公室设在市场合同股。办公室主任马铮(兼任),副主任杜永红、怀禾。评选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创建“文明诚信工商户”活动的组织、检查和评比工作。
三、评选范围及标准
(一)评选范围。拥有合法主体资格且成立一年以上的经营户。
(二)文明诚信经营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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