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系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市委及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系统干职工的文明素质,确保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目标任务顺利实现,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广泛深入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大力提高国土资源系统干职工文明素质、单位文明程度和群众幸福指数,为把枝江建设成为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整洁优美、社会秩序优良、服务工作优质、基层社区文明、文化事业繁荣的省级文明城市及“冲刺全国百强、建成中等城市、实现全面小康”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按照《湖北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负责抓好国土资源系统的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指导、督促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各镇所(分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分阶段、分步骤积极开展落实,联系实际层层组织发动,确保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有序开展。
三、主要任务
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耕地保护目标。一是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二是基本农田数量不低于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三是新增建设用地不超过上级下达的计划指标;四是单位建设用地gdp增幅高于城市gdp增幅。(责任领导:xx,责任单位:规划耕保科、各镇国土资源所、分局)
(二)落实土地利用目标。一是国土资源管理规范,土地利用秩序良好;二是本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低于5%三是本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为5%—10%。(责任领导:xxx责任单位:土地利用科、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各镇国土资源所、分局)
(三)严格执行“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目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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