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研讨方案
为确保我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县委关于搞好活动的指导思想、根本要求和基本原则,本着企业需要、党员欢迎、职工赞成的原则,聚焦政治坚强和反对“四风”,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抓发展的战略定位,以建设平安幸福新鄯善为目标,充分利用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力契机,着力解决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方面的薄弱问题及党员、职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培养和造就一支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全面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健康快速发展。
二、着力解决问题
(一)着力解决党员政治上不够坚强的问题。认真解决一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面对大是大非问题上认识含混、态度暧昧,不敢发声亮剑,面对矛盾不敢迎难而上,面对危机不敢挺身而出,面对“三股势力”不敢坚决斗争的问题;认真解决党员理想信念缺少,公开、半公开做礼拜,参加封斋、烧香拜佛、讲经布道等宗教活动,热衷算命、看风水等封建迷信活动;对民族分裂势力利用宗教信仰、民族感情搞渗透破坏活动,视而不见、麻木不仁,对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出版物、非法宗教网络传播活动不敏感,认识不到位,防范意识差的问题;着力解决有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出资人政治方向存在偏差,只顾自身利益、不重视反恐维稳工作,维稳措施落实不到位,认为维护稳定是县委和政府的事情,企业没有必要进行过多投入,值班巡逻只是为了应付检查,安保联防人员和防卫器材没有及时配备到位的问题;重点解决部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对企业业主及党员不积极教育引导,对违纪违法的不能坚决制止,对党员教育管理不重视,忽视政治思想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员立场不坚定,理想信念动摇,组织纪律观念淡化,对党组织言行不一致,不按时缴纳党费,参加党组织活动不积极,不接受党组织教育管理,不履行义务,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不强,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企业党组织把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作为基础和最大的群众工作,创新民族团结教育形式,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二)着力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党组织对生产经营关注不够、研究不深,开展活动不多或是流于形式,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党员教育不到位,党内生活不正常,党员管理不规范;党员出资人党员意识弱化、对开展党的建设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不支持、不配合、不重视企业党建工作;党务工作人员对党务工作不熟悉,工作职责不到位,企业党建工作被动应付,做样子,党建工作推进难;企业党员受利益驱使缺乏荣誉感、责任感,履行党员义务不积极,组织纪律观念淡化,参加党组织活动不积极,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不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
(三)着力解决一些企业业主和管理人员存在的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一些企业只顾生产经营、不愿承担社会责任、不愿承担各级党组织安排的村企共建、帮扶贫困村贫困户的任务,只顾自己赚钱,不愿参与“光彩”事业,忘记了致富思源、富而思进、义利并举、扶危济困、投身光彩、奉献爱心、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在招工就业安置中,因为食宿安排、语言交流等方面的不便,宁愿接纳内地民工也不愿接纳本地的少数民族农民工,在提供就业岗位、促进农村富裕劳动力转移安置,增加农民非农收入,推动农村发展和农民致富方面发挥作用不大、承担责任不够、做的贡献不多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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