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园长公开竞聘工作方案
为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县委《关于新阶段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和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平党发〔**〕17号)精神,现就全县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以下简称校(园)长)公开竞聘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竞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全面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二、竞聘范围及职位
严格按照县编制部门核定的校(园)长职位职数,选择7所学校幼儿园校(园)长职位,面向全县公开竞聘,其中:九年制学校校长3名(黄渠桥九年制学校校长、渠口九年制学校校长、头闸九年制学校校长),职位代码a,小学校长3名(沙湖小学校长、宝丰小学校长、崇岗寄宿制学校校长),职位代码b,幼儿园园长1名(陶乐幼儿园园长),职位代码c。
三、竞聘条件和资格
校(园)长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1、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以上,且有3年以上学校(园)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任职经历;
3、中学校长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小学和幼儿园校(园)长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有中小学二级及以上职称,幼儿园园长应有从事幼教工作的经历;
5、2011年、**年、201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心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竞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县电视台、县教体局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校(园)长公开竞聘公告和简章。完成时间:**年2月16日。
(二)报名
(未完,全文共2143字,当前显示68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