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人员清理排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中发〔2014〕6号)、《**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发〔2015〕8号)、《曲靖市吸毒人员清理排查工作方案》和《**县禁毒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吸毒人员清理排查工作方案》,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责任,有效推进全乡吸毒人员清理排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无毒乡镇”创建总要求,按照堵源截流和萎缩毒品消费并重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和成员单位在禁毒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强化基层组织在禁毒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广泛开展吸毒人员清理排查,最大限度摸清吸毒人员底数,为全乡禁吸戒毒工作决策提供准确、科学、客观依据,有针对性地采取萎缩和控制毒品消费群体措施,进一步降低吸毒危害,减少吸毒人员,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和原则
(一)工作原则。坚持党委、政府领导,禁毒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作配合的原则;坚持“逢嫌必检”的原则;坚持拉网式清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见面排查、见面登记的原则;坚持发现一名、登记一名、查处一名、录入一名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按照全面排查的基本原则实现真正底数清的目标,以落实责任为机制,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分类指导,整体覆盖,全面推进。
三、清理排查范围
(一)清理排查地区。实现全乡7个村(居)委会全覆盖,以村(居)委会为工作单元组织实施。
(二)清理排查重点。
1.16—45周岁重点年龄段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各村(居)委会要将清理排查任务层层分解到村组和具体单位,村组干部和所属单位要对辖区的社会闲散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造册登记,逐一排查,对有吸毒嫌疑的重点人员交由派出所民警进行尿检核实。村组干部和所属单位对清理排查结果签字负责,逐级把关上报至乡吸毒人员清理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长途运营汽车、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娱乐场所从业人员。长途运营汽车、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娱乐场所从业人员,为尿检项目必检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为尽量尿检人员。要在交通、文化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的紧密协调下,由公安机关派出所业务部门派出警力,对重点群体人员逐一进行尿液检测,对尿检呈阳性的要认真调查,确认吸毒的,按照发现一名、登记一名、查处一名、录入一名的原则进行处置。
3.在校中学生。由乡中心学校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不动员、不停课的前提下,安排学校以自查方式进行,自查结果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上报乡吸毒人员清理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排查出有吸毒可能的重点学生,由派出所民警着便装在后台对尿液进行检测。尿检结果呈阳性的,只作为以后跟踪观察的参考,不得通知学校、通知本人、通知家庭,不得记入个人档案。对确认吸毒的学生也暂不录入吸毒人员动态管理系统,只造册逐级上报。
4.办案过程中查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派出所在违法犯罪嫌疑人到案的第一时间内,采集尿液样本进行吸毒检测,对检测呈阳性的进行调查甄别,逐一落实“逢嫌必检”措施。
5.在册吸毒人员。乡吸毒人员清理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要抽调充足力量,将每名在册吸毒人员的核查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进村入户,见面核查、见面登记,清理排查一名、维护一名,有效提升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数据质量。人户分离、漏管失控的吸毒人员的核查是这次清理排查的难点,派出所要力所能及地通过活动轨迹等采集吸毒人员相关动态信息,最大限度弄清吸毒人员的现状。
四、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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