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直管公房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直管公房的管理,有效遏制浪费、侵占直管公房资源等违规违约现象,充分发挥直管公房的社会住房保障作用,确保**历史街区保护性修善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县公房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彻底解决直管公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历史街区保护性修缮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项工作的领导,成立直管公房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县政府办主任)
**(县电视台台长)
**(县五峰公司总经理)
**(县住建局局长)
**(县信访局局长)
**(县司法局局长)
**(县法院副院长)
**(县检察院副院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供电局局长)
**(县城管局局长)
**(县水务局局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街道办事处主任)
**(**县**白鹭洲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局长)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办事处,杨通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政仁、田茂江、申国、袁宗贤4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抽祝庆、宋勇军、黄军勇、袁敏、李萨、冉启彪、冯泽荣、周剑松、李正强、石国英等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三、整治范围重点及内容
(一)整治范围。**街道辖区内所有国有直管公房。
(二)整治重点及内容:直管公房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为本次清理整治重点及内容:
1.属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性修复范围内的公房;
2.承租人或其配偶已有产权住房的;
3.擅自转租、转借他人或变相买卖承租权的;
4.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结构或乱搭、乱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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