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旺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全力实现“一杜绝,两控制”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经研究,决定从2015年10月21日起至2016年2月7日(即春节前夕),在全镇烟花爆竹行业开展旺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扎实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全镇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一次全覆盖的隐患大排查,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从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始终坚持“严查、严管、严处、严罚”,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和非法行为,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有效遏制一般事故,着力实现今年后段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
二、专项检查和整治的重点内容
(一)生产环节
1.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仍在生产的。
2.存在“三超两改”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在同一工房内从事多个危险工序作业或将高危险等级置于低危险等级工房进行的行为,药物总库超量储存、总成品库库存产品超过核定储量,无药工房存放药物或含药半成品以及超能力突击生产等行为。
3.防静电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责令整改后复查仍存在问题的。
4.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其他从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就批准上岗作业的。
5.未经复产验收和批准或责令停产整顿后未经批准就复产的。
6.存在转包分包、多股东各自独立组织生产、委托加工、冒牌贴牌生产等行为。
7.未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粘贴产品流向标识的。
8.黑火药、引火线企业“五统一”未严格执行和落实到位,本质安全水平(道路、视频监控)等未按要求完善整改到位、超量生产和储存的。
9、企业未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未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
(二)经营和储存环节
1.经营、储存场所,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等许可证载明内容与实际不符销售烟花爆竹的。
2.零售点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零售单位非法经营“三无”产品、违规销售a级燃放产品等。
3.将烟花爆竹产品储存在不具备储存条件的民房、废弃的厂房工房或其他建筑物内的。
(三)运输环节
1.使用非危货专用车辆运输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以及易燃易爆原辅材料的。
2.不使用审批的危货车辆、不按审批的路线、违反烟花爆竹运输要求等进行运输的。
3.未按照跨厂区运输危险物品专项整治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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