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指导全县2016年主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调动各方有利因素,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震后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防治基本原则
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分级负责;统一指挥,统一管理;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建机构,加强统筹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县政府应急办、县委农工委、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经商局、县民政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规建住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水务局、县扶贫移民局、县气象局、县卫计局、县文新广局、县公安武警中队、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荥经县2016年主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二)明确职责,部门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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