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成本减负担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文秘114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降成本减负担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暨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按照《xx省人民政府关于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xx政〔xx〕xx号)要求,结合xx实际,推进降本增效,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1.全面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等商事制度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激发活力。
责任主体。市工商质监局。
执行对象。除个体工商户外其他工商登记市场主体。
工作流程。市工商质监局(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窗口受理登记,经审查、审核后,予以发证。
执行时间。长期有效。
2.开展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优化提升试点,编制市级行政权力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责任主体。市编办、市法制办。
执行对象。市各相关部门。
工作流程。市编办、市法制办制定方案,启动试点;市各相关部门根据要求调整优化本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行政权力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市编办、市法制办对各部门调整优化的权力和责任清单、行政权力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进行集中审查审核,报市政府审定后公布实施。
执行时间。试点工作xx年11月底前完成,每年定期开展动态调整。
3.推进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理规范试点,建立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
责任主体。市编办、市法制办、市行政审批监管局。
执行对象。市各相关部门。
工作流程。市编办、市法制办制定改革试点方案;市各相关部门全面梳理本部门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事项;市编办、市法制办对各部门梳理的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事项进行集中审查审核,形成全市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报市政府审定后公布实施。
执行时间。xx年10月底前完成清理规范工作,定期动态调整。
4.完善市级涉企收费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收费。
责任主体。市发改委(物价局)。
执行对象。市各相关部门。
工作流程。市发改委(物价局)牵头全面梳理涉企收费项目,根据国家和省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定期动态调整并公布市级涉企收费清单。
执行时间。xx年底前完成。
5.剥离依附行政机关的中介服务机构,清理和取消中介服务机构承担的行政职能,行政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权力相关的中介服务,需要开展的应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
责任主体。市编办、市行政审批监管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执行对象。市各相关部门。
工作流程。市编办牵头对行政权力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清理和取消中介服务机构承担的行政职能,推动中介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
执行时间。长期有效。
6.严禁行政机关指定中介服务,打破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垄断。县以上单位公示任一许可中介服务,参与竞争的具备法定资质资格的市场主体不得少于3家,由企业自主选择。
责任主体。市编办、市行政审批监管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质监局、市法制办。
执行对象。市和县、区相关部门。
工作流程。加快公布市级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定期开展清单落实监督检查,加大信息公开,保障企业自主选择权。
执行时间。长期有效。
二、降低企业人工成本
7.落实国家阶段性下调社保费率政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降低至19%,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1.5%下调至1%。进一步减轻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
责任主体。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
执行对象。各参保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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