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健康服务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帮助群众生得了、生得好,生得健康,不断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保障全面两孩政策的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职能转变,加快服务转型;坚持以人为本,开展全程服务;坚持优生优育,提升人口素质;坚持儿童优先,保障母婴安全。
二、主要内容
(一)促进服务融合,开展全生命周期生育健康服务
按照妇幼全生命周期的服务特点和重点,划分为0-6岁儿童期、青春期与育龄期、孕前、孕期、分娩期、产褥期、更年期和老年期6各服务周期,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有机融合。
1.0-6岁儿童期。将儿童保健门诊与预防接种门诊有机结合,优化服务流程、配置设施设备,按照《构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规范》开展儿童保健工作。开展新生儿代谢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开展儿童早期发展指导与服务。
2.青春期与育龄期。配合学校、家庭,在青少年中普及青春期健康知识,开展生殖健康指导,为育龄群众开展生殖健康和避孕指导;免费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减少非意愿妊娠和性传播疾病的伤害。对计划结婚和怀孕人群开展优生优育指导服务,将孕优宣传前移至领取结婚证或婚检时。
3.孕前和孕期。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孕前提供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增补叶酸、生殖保健指导;孕早期提供健康检查和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全面评估健康状况;孕中、晚期提供免费高危筛查、孕期指导,开展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规范开展高危孕产妇管理、指导和转诊。
4.分娩期。提供住院分娩和安全助产服务,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
5.产褥期。免费提供产后访视、新生儿访视及生殖保健服务、避孕指导、药具发放。
6.更年期和老年期。提供妇女病普查普治和宫颈癌筛查;提供老年保健服务。
(二)建立孕产妇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母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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