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315宣传纪念活动方案范文
小编寄语。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局315宣传纪念活动方案范文,请大家参阅。
为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一步提高消费者消费维权意识,加强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切实有效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工商局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以“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为主题的系列宣传纪念活动。为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法律法规以及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为主要内容,推动新《消法》的贯彻落实,努力营造和谐、诚信的消费环境,促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系列活动安排
(一)联合举办纪念“3·15”大会
1.活动形式。由省市工商局、消委会等相关部门联合在室内以会议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以电视专题片贯穿整个活动。
2.活动时间及地点:**年**月**日9:00-10:00,**会堂国际厅。
3.参加人员。省市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
4.活动主要内容:
(1)制作播放“让消费者更有力量”电视专题片。回顾**年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关注民生、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亮点。
(2)宣传贯彻新《消法》,通过电视专题片宣传新《消法》的主要亮点。
(3)发挥社会力量,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成立省消委会家居装修装饰设计专业委员会,为其授牌,发布“家居装修装饰设计合同”使用范本。
(4)启动绿色低碳消费。根据新《消法》第五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倡议消费者自觉选择绿色低碳消费、自觉保护自然环境。
5.职责分工:
(1)市消委会。对接省、市3·15现场宣传各项活动;提供2013年全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亮点电视专题片材料、图片,配合省消委会组织专题片拍摄;邀请市质监局、物价局、卫生局、食药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到现场参会。
(2)办公室。负责邀请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参会(请柬由市消委会负责);负责邀请协调省、市媒体,组织宣传报道。
(3)人教处。负责落实60名工商人员着制服参加大会(消委会配合)。
(未完,全文共2968字,当前显示96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