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福建漳州“4•6”爆炸起火事故与河南平顶山“5•25”火灾事故的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即日起至9月15日在全县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依托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成立夏季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赵立新任组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消防大队,具体负责夏季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自治区改革发展大局,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的原则,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为重点,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推动行业部门、指导基层组织、督促社会单位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大力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进一步夯实社会消防工作基础,努力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发生,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社会面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社会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人员密集场所和文物古建筑。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队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2、石油化工企业等易燃易爆场所。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储存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建立专兼职消防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3、劳动密集型企业。按照自治区安委会部署要求,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情况,推动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基础消防设施建设,落实基层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4、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主要检查整改方案、整改时限、整改资金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整改难度较大的或逾期未整改销案,且严重影响本行政区域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的挂牌督办情况。
(二)公共消防设施和专职消防队伍建设。
1、城乡消防规划。主要检查城乡和工业园区消防规划的编制、修订、审批、实施情况。
2、公共消防设施。主要检查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消防通信、消防装备建设情况及现有设备保养达标情况。
3、专职消防队伍。主要检查各乡镇专职消防队、企业志愿消防队及单位专职消防队建设及经费落实情况。
四、工作任务
(一)各乡镇任务。各乡镇要鉴订责任状,加强统筹谋划部署,按计划、分步骤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1、突出重大和区域性隐患整治。乡镇人民政府、居(村)委会要对辖区所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全部排查一遍、建立台账、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广泛开展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方面的安全提示性宣传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各乡镇对存在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场所采取改造、改变使用性质等措施加以整改;整改难度较大的或逾期未整改销案,且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一律挂牌督办;对辖区性火灾隐患,要结合乡镇建设、改造、制定整治工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督促整改。
2、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对各乡镇专职消防队要制定建设发展计划,保障建设经费,提高队员待遇标准,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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