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星文明科室及干部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文明委关于开展“十星”创建活动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我区水利系统落细落小落实,不断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根据区文明办《关于在全区各行各业开展“十星创建六进基层”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区水利局机关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兴水惠民”为宗旨,全面提升水利系统工作人员政治素质、文明素质、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打造风气一流、形象一流、环境一流、业绩一流的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文明机关,促进水利系统文明创建再上新台阶
二、创建标准
(一)十星文明科室(责任主体:局属各单位及局机关各科室)
1、理论学习星。科室学习制度健全,组织领导有力,确保人员、时间、地点、内容落实;学习氛围浓厚,学习方式丰富,学习效果明显;依法行政和履行职责的能力不断提高;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学用结合,加强学习成果转化,推动工作发展进步。
2、优质服务星。牢固树立“群众满意才是硬道理”的理念,把服务群众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拓宽和畅通联系群众的渠道,真诚倾听群众呼声;重诺守信,树立诚信政府形象;改进服务方式,打造服务品牌。
3、效能建设星。积极围绕水利部门职能工作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按要求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部门整体活力强,履职效率高,工作业绩优,受到上级部门肯定或通报表彰。
4、创新进取星。紧密结合职能工作实际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运转有序,决策执行有力,积极主动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推动工作创新。
5、敬业奉献星。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勤勉履职,踏实肯干,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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