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系统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切实改善和保持全县水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xx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张掖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xx县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民政办发〔2017〕30号)要求,现将水务局牵头任务分解,制定水务系统推进落实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xx省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全面推进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以巩固和提升水环境质量、确保饮用水安全为核心,以优化经济结构和绿色发展为统揽,以节约和保护水资源为前提,以源头控制为重点,以制度创新、科技支撑、严格执法为手段,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加大工业、城镇、农村等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1.加大县域内所有河流干流、一级支流沿岸非法开采开发行为及采砂采石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1)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出台采砂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采砂行为。
(2)加强日常河道巡查检查,定期开展河道采砂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河道采砂活动有序开展。
(3)依法治理涉河违法违规开发行为。
(4)严格落实推进河长制工作任务,确保河湖水功能区达标管理。
牵头单位:河管股
配合单位:各灌区管理单位
(二)强化城镇污染治理,减少生活污染排放
2.对具备利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化工、制浆造纸等企业,不准审批其新增取水许可。
按照《xx县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施方案》要求,推进各项治理措施到位,实现目标任务完成,配合工业园区管委会推进再生水利用。
牵头单位:水资办
配合单位:洪水河管理处
(三)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3.停止受理未经审批的荒地开发取水申请,对擅自开发的荒地不予供水;对擅自打井开采地下水开荒的,依法从严查处,所打机井予以强制关闭。
加强用水监管力度,严禁新开荒地取水,对擅自打井开采地下水开荒的,依法从严查处,所打机井予以强制关闭。
牵头单位:水政监察大队
配合单位:各灌区管理单位
4.开展农村小型河流河道清淤疏浚、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和改水改厕等建设工程。
(1)综合整治河道环境,严肃查处未批先建侵占河道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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