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区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优抚对象数据核查规范》的通知和省厅安优群通知,对开发区优抚对象身份信息采集和数据确认。为了全面摸清开发区目前享受各类抚恤补助人员的情况,提高优抚资金的使用率,同时对开发区优抚对象进行系统信息更新、完善,按照县民政局统一安排对开发区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进行全面核查。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省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实施办法》为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开展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工作,确保优抚政策落到实处。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这次全面数据核查,进一步摸清开发区优抚对象的实际生活状况,对不符合享受优抚待遇条件的对象一律取消其享受待遇,同时,全面清理核查重点优抚对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开发区优抚对象信息采集、数据确认和管理工作。开发区享受定期抚恤金的各类优抚对象的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嘱、病故军人遗嘱、在乡老复原军人、残疾军人、带病回病退伍军人、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义务兵、老烈士子女。
三、工作步骤
(未完,全文共1392字,当前显示45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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