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检察长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市院党组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同志对侦查监督工作、***同志对公诉工作进行了总结,***同志对刑检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地剖析,并对今年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都谈得很深刻、很全面,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在此,我强调三点:
一、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检察机关既是和谐社会的保障力量,也是和谐社会的建设力量,担负着重大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我们必须结合当前形势,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思考和谋划刑事检察工作。“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在科学判断犯罪态势与社会发展关系的基础上所作的新思考、所提的新理念,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宽严相济”的严,就是指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集中力量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必须从严打击,决不手软。“宽严相济”的宽,就是指要坚持区别对待,应当依法从宽的就要从宽处理。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人员,尽可能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重点完善以下五个方面的机制:一是进一步健全贯彻“严打”方针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加强对社会治安形势的分析,因地制宜地确定打击犯罪的重点,增强打击的针对性;规范对重大刑事案件适时介入侦查的机制,增强打击的时效性。二是依法扩大简易程序和简化审理程序的适用。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应当建议或同意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对于被告人认罪的刑事案件,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应当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化审理程序。三是改革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案方式。建立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机制,对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原则上实行分案处理。四是建立快速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犯罪嫌疑人认罪的案件,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办案工作流程。五是完善检察业务考评机制。科学确定考核各项业务工作的指标体系,改进考评办法,更好地实现办案数量、质量和效果的有机统一。要正确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和未成年人犯罪,化解社会矛盾。今后检查适用刑事和解作不起诉决定的案件质量,重点是检查刑事和解是否合法、真实、有效,是否符合《和解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
总的来说,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关键是。既要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从严从重打击的思维方式,也要防止宽大无度、放纵犯罪问题的发生,同时还要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确保办案质量。
二、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努力提高刑检工作质量和效果
质量和效果是刑事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工作职责,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在批捕、起诉数量持续增长的情况下,既要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又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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