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长在部机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在5月18日,就全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前天(5月24日),县委也在第一时间就全县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了部署。会议要求,全县各基层党(工)委要于昨天、今天召开动员会。今天的会议主要是落实全县创先争优动员会议精神,就我们部机关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动员部署。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对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大家要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和领会:
第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学习实践活动虽然圆满结束,但在活动中征求到的一些带有长期性、普遍性,事关民生、事关发展的问题,还需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继续努力,加以落实。开展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有利于继续落实学习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思路和措施,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后续工作,进一步创新和落实相关体制机制,推动学习实践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第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全县基层党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但距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党建工作科学化目标还有不小差距。比如,一些镇和县直单位党建工作不扎实、不规范,基础工作薄弱;有些基层党组织活力不强,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较差;少数基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行力不强,解决复杂矛盾和问题的本领不高,有的甚至软弱涣散;还有一些党员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动力不足,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等。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解决好这些突出问题提供了难得契机,有利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竞争和激励中提升队伍素质、提高工作水平、发挥好主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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