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法治县动员讲话
同志们:
今天,县委、政府决定召开创建全国法治县动员大会,主要目的是对创建全国法治县工作进行总体动员和安排部署。刚才,海波同志传达了全市法治县(区)创建工作会议精神,并对我县创建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升认识
创建法治县活动是在实践依法治国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提出的,是我国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法治县创建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这一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扎实推进创建活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开展法治县创建活动,是一个地方增强软实力、提升竞争力的现实需要。近年来,我县牢牢把握“攻势发展、科学发展、最好最快发展”的总体取向,精心谱写“稳农、强工、活城、兴旅、招商”五篇文章,县域经济迅猛发展,社会事业欣欣向荣,取得的成绩得到了省、市的充分肯定和广大群众的一致认同。但是,面对县区间你追我赶、竞争日趋激烈的严峻局面,**要想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强劲势头,除了在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城市建设等“硬”实力培育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外,还要在文化、效能、法治等“软”实力培育上狠下功夫。开展法治县创建活动,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推动民主决策、依法行政,打造依法、诚信、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必将大大增强**后续发展的竞争力和吸引力。
(二)开展法治县创建活动,是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有效载体。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县(区)一级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中承上启下的关键层面,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到基层、推动各项工作进农村的重要环节。通过开展法治县创建活动,总结、推广、完善基层的鲜活经验,提升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必将有效带动、强力促动乡镇、村组等层面和领域的法治化建设,有力推动**民主化、法制化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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